中國語文科 – 科目簡介

初中中國語文科


學習目標

配合中國語文教育的課程宗旨,在基礎教育階段要讓學生通過語文學習以

    1. 培養讀寫聽說的基本能力,增進語文基礎知識及其他生活知識;培養自學語文和創新思考的能力,在達到基本語文水平的基礎上追求卓越;
    2. 培養審美情趣,陶冶性情;培養品德及對社群的責任感;
    3. 培養主動學習和積極的態度,建立正面的價值觀。
學習範疇及各學習範疇學習目標

中國語文教育的學習內容,可概括為閱讀、寫作、聆聽、說話、文學、中華文化、品德情意、思維和語文自學九個學習範疇。中國語文教育,以促進學生這九方面的學習為主要任務。這些學習範疇,是語文學習的一體多面,相互依存。中國語文的學習,應以讀寫聽說為主導,帶動其他學習範疇。在學習過程中,各學習範疇的學習,是相連互通,而不是孤立割裂的。

閱讀
    1. 培養理解、分析、感受、鑒賞等閱讀能力;
    2. 掌握閱讀策略;
    3. 樂於閱讀、勤於閱讀、認真閱讀,增加閱讀量、擴大閱讀面。
寫作
    1. 培養構思、表達、創作等寫作能力;
    2. 掌握寫作策略;
    3. 樂於寫作、勤於寫作、認真寫作。
聆聽
    1. 培養理解、評價等聆聽能力;
    2. 掌握聆聽策略;
    3. 樂於聆聽、認真聆聽,擴大聆聽面。
說話
    1. 培養構思、表達、應對等說話能力;
    2. 掌握說話策略;
    3. 樂於表達、勇於表達,應對得體。
文學

文學學習是語文學習的重要組成部分。透過文學的學習,可以感受語文的美感,從作品的情意中感應人與人,以至人與物之間的真、善、美。文學範疇的學習目標是:

    • 享受文學閱讀的愉快經驗,欣賞文學之美;
    • 培養審美的情趣、態度和能力;
    • 透過閱讀文學作品的愉悅感受,提高學習語文的興趣和語文能力;
    • 分享作品中獨特而共通的思想和感情,增強人與人之間的溝通、同感和同情,引起對生活和生命深入的探索和體悟。
中華文化

文化是語文的重要構成部分,認識文化有利溝通,也有利於文化承傳。語文學習材料蘊含豐富的文化元素,文化學習和語文學習可以同時進行。中華文化範疇的學習目標是:

    • 增進對中華文化的認識,提高學習語文的興趣和語文能力;
    • 對中華文化進行反思,並了解其對現代世界的意義;
    • 認同優秀的中華文化,培養對國家、民族的感情;在生活中體現優秀的中華文化。
品德情意

語文是思想感情的載體,而思想感情是語文的內容。中國語文的學習除了培養讀寫聽說的能力和思維能力外,也包括性情的陶冶、品德的培養。品德情意教育可由感情激發到理性反思,以情引趣,以情促知,進而自我反省,並在道德上自覺實踐。品德情意範疇的學習目標是:

    • 培養道德認知、意識和判斷力,從而促進自省,培養道德情操;
    • 陶冶性情,培養積極的人生態度;
    • 加強對社群的責任感。
思維

語文運用以思維能力為基礎。要提高語文能力,便要培養學生在學習語文方面所必需的思維能力及思維素質,使他們能夠獨立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。思維範疇的學習目標是:

    • 培養批判性、創造性思考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;
    • 培養良好的思維素質;
    • 掌握一般應用於讀寫聽說的思維方法。
語文自學

語文自學能突破課堂語文學習的限制,使學生透過全方位學習,增加語文學習的深度與廣度,奠定終身學習的基礎。語文自學範疇的學習目標是:

    • 培養獲取知識、建構知識、運用知識、自我監控的能力;
    • 提高語文自學的興趣,養成良好的語文自學態度和習慣。

高中中國語文科


宗旨

本科旨在評核考生學習中國語文的成果。

學習目標

本科主要衡量考生的閱讀、寫作、聆聽、說話、思維、鑑賞、自學等能力,對文學、中華文化、品德情意的素養,以及日常學習本科的表現與態度。

課程內容

本課程包括公開考試及校本評核兩部分。公開考試佔全科總分百分之八十;校本評核佔全科總分百分之二十。


公開考試


試卷範圍

主要根據香港課程發展議會2017年編訂的《中國語文課程指引(初中及高中)》,而試題取材盡量與文學、中華文化及品德情意有關,要求考生獨立思考,表達個人意見。

試卷形式
試卷一 閱讀能力

本卷主要考核考生的閱讀能力,包括理解、分析、感受、鑑賞、運用不同策略等能力。試卷分甲、乙兩部分。甲部考核指定的文言經典學習材料,佔全卷百分之三十;乙部擷取若干課外篇章設問,文白兼備,佔全卷百分之七十。設題方式包括問答、選擇、填表、填充等。

試卷二 寫作能力

本卷主要考核學生構思、表達、創作等能力。設題方式或命題,或指定情境,並提供選擇。

試卷三 聆聽能力

本卷主要考核考生的聆聽及綜合能力,包括理解、審辨、組織、文字表達等能力。 試卷設一段錄音及若干閱讀材料,供考生回答問題,並完成寫作任務。

試卷四 說話能力

口語溝通主要考核考生在討論中的表達、應對、溝通等能力。

校本評核

所有學校考生必須參加校本評核。本科校本評核包括必修部分及選修部分,合共佔全科總分百分之二十。